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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隆联实业九龙湖校区2024 年再生资源合作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江西隆联实业九龙湖校区2024 年再生资源合作项目已确认,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欢迎合格投标商参与投标竞争。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江西隆联实业九龙湖校区2024年再生资源合作项目
2、招标编号:ll20240220-01
3、招标单位:江西隆联实业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
1、区域名称:九龙湖校区
2、区域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狮子山大道998号
3、服务期限: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4、项目需求:采购方提供南昌工学院9-14栋宿舍对应垃圾分拣房及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1-6栋宿舍对应垃圾分拣房给投标方使用;中标负责对应区域内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生活垃圾及杂物处理、垃圾分拣房及相关区域门前三包等工作,并支付给采购方承包费用。
5、标书要求: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9)提供近两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10)提供不转包承诺书,承诺不二次外包。
四、标书要求
1、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项目简介、相关案例、报价及总报价。
3、项目维护等售后说明。
4、承诺细则及优惠条件。
5、九游会官网登录入口网页的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主要业绩等。
五、报名方式及相关事项时间安排
1、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
2、收款单位:账户名称:江西隆联实业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
账 号:1502206009300277075
(转款时请备注公司名称)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时前到达以上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①投标公司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7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
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2024年4月17日下午17点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对要求密封的资料未经密封,无相关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签字、无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无单位法人公章、逾期送达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具体时间待定)。
六、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1、代理招标单位: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狮子山大道998号忠信楼405办公室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5070890412 0791-87713769
电子信箱:
附件:1、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附报价明细
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承诺方作为受诺方的长期合作商/投标人,为了保证公平竞争,本着诚实信用、遵守社会公德、不损害双方及任何第三方利益的原则,依据《刑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经与受诺方协商一致,做出如下承诺:
一、反不正当竞争条款
1、对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主要指商业政策、财务报告、客户名单、价格政策、本合同及其他协议、以及所有与对方之相关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泄露,或自身进行利用或使用。
2、承诺方销售给受诺方的货物,对双方而言,系专用、特殊的“货物”,该“货物”为:(请在□内打“√”)
□承诺方用受诺方提供或委托承诺方开发的技术而生产的“货物”;
□“货物”系由承诺方开发、设计的产品,包含承诺方的独创技术或秘密;
□承诺方系受诺方长期的商业九游会官网登录入口网页的合作伙伴,承诺方同意针对上述货物,而自愿独家向受诺方供货的;
3、遵守贵司就前述项目招投标所制定的所有相关流程及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与描述真实有效。
4、坚持投标独立性,保证不以任何手段了解或意图了解其他投标参与人情况及其报价信息。
5、除自贵司公开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外,保证不以其它方式刺探或意图刺探贵司评标、议标信息及其进展。
二、反商业贿赂条款
1、承诺方不得借钱借物给受诺方员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诺方自行承担,与受诺方无关。
2、承诺不得基于任何不正当竞争目的,而主动给予受诺方员工任何礼品、小费、现金、样品等馈赠(馈赠包括:娱乐活动票券、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给予特别折扣或任何样品、乙方支付的旅行、节日礼物、餐饮等形式)。若有违反该等承诺,受诺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我方业务,同时有权要求我方支付此前与受诺方所有合作、交易总金额10%的违约金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3、承诺在所有受诺方员工出于个人利益,利用工作的便利,向我方索要任何礼品、小费、现金、样品等馈赠(馈赠包括:娱乐活动票券、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给予特别折扣或任何样品、乙方支付的旅行、节日礼物、餐饮等形式)的不正当要求时,应自觉抵制,并及时向受诺方反映或投诉。若有违反该等承诺,受诺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我方业务,同时有权要求我方支付此前与受诺方所有合作、交易总金额5%的违约金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4、反映或投诉电话:反映或投诉电话:0791-87713826
邮箱:281899228@qq.com
三、本承诺经承诺方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章后生效,并在双方任何合作、交易期间内均有效
承诺人(盖章):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